副班長與風紀股長注意事項
副班長注意事項:
、每日早上8:00前應辦事項:
(一) 至學務處班級領取點名單(含第七節點名單交由點名人員)並領
取相關宣導資料向班上宣達後公布於公布欄。
(二) 線上進行點名(7:55)
二、協助提醒老師每堂課點名事宜(點名表之修正須由點名之老師塗改蓋章確認)。
三、有關發放資料務必向全班宣達公布。
四、 若表現不佳每星期一中午1215分時教官室前集合,反映執行狀況。
五、班長不在時,代理班長所有工作。
六、教官室臨時交辦事項。
風紀股長注意事項
管理秩序時間:
(一) 0730至0800早自習時間、1215至1235午休時間,平常上課。
(二) 各式集會時機。
二、若表現不佳每星期一中午1215分時教官室前集合,反映執行狀況。
三、副班長不在時,代理副班長所有工作。
四、 教官室臨時交辦事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