班級經營_校園攜帶行動電話使用規範原則

教育部指出,民國一○○年已訂出「校園攜帶行動電話使用規範原則」https://news.ltn.com.tw/news/life/paper/1345739
,針對手機規範,後因行動科技日新月異,且手機也可拿來進行數位科技的輔助教學,因此重新訂定「高級中等學校以下行動載具使用原則」,已發文學校參考。
使用原則規定,除老師引導學習或緊急必要聯繫時使用外,其餘時間以關機為原則。使用以符合視力保護為原則,使用時勿影響他人;無關學習的活動,則應予以必要管理。

學生玩手機 困擾老師

全教總理事長張旭政表示,學生常因手機遊戲分心,或用手機照相,觸犯隱私權等,已成教師很大困擾。且校園活動可培養群體合作,若學生都低頭玩手機,恐不利群體合作。